您好,我是去年10月去公司上班的今年5月11日离开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交金,5月8日我正式提出,以

2025-01-03 06: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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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仲裁得去闵行区,因为那是公司注册地也是你劳动合同履行地。
1.自入职满一个月后到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之间的这段时间,你是有双倍工资的,也就是差不多6个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你可以说是因为单位不签订合同,补缴社保才离职的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47条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工作了不到半年,就是0.5个月工资,超过半年就是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的那些证据应该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有些证据是单位掌握的,他们也要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比如打卡、签到记录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的工资必须发放,拖欠工资也是违法的。
建议到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回答2:

邮件可以作为证据资料。

可以在青浦仲裁,到劳动局去 他们肯定输 支持你~~~~~~~

回答3:

那个应该可以的,具体的还是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