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关系?

主要谈区别。
2024-12-31 1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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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都是以对裁定方式来决定管辖权,在形式上均表现为案件从一个法院转移至另一个法院,但二者实质上却不同:1。管辖权转移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无管辖权的法院,案件的转移只是形式,管辖权的转移才是本质;移送管辖则在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却又错误的受理案件的情况下,为纠正错误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不涉及管辖权的变更。 2。管辖权的转移主要用于调节级别管辖,案件的转移一般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移送管辖主要适用于地域管辖,其目的在于纠正管辖权行使上的错误,案件的转移一般在同级法院间进行。 3。管辖权转移须经过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而移送管辖则无须上级法院及受移送法院的决定或同意。

回答2: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4、级别不同,5、作用不同,6、发生原因不同。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