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开幕。这个会议的一千二百二十六名代表,代表着六万万人民的伟大意志。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根据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国务院,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