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面未明确工作岗位的,单位可否对工作岗位进行变更

2024-12-16 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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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里面未明确工作岗位的,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进行变更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否则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回答2:

你好,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且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劳动者工作内容的重要体现形式。劳动合同订立时,你的单位和你之间处于一种平等状态,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不能随心所欲。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类必备条款,如果单位和你的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者约定不明的,除非单位具备充分合理性,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能让你满足并胜任,且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对你来说并无不利,否则单位不得变更你的工作岗位。如果劳动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如何调岗的,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和你协商便擅自调整你的工作岗位,这属于违约行为。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单位应予以赔偿,参照原岗位工资标准补发差额。但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例如工作岗位等。如果协商确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由单位和你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回答3:

    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
  而在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工作岗位,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具体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属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回答4:

按照一般的惯例,若没有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最好和单位协商好,单位也希望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

回答5: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对岗位进行说明,已经告知的,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