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首先你工作了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期满后未通知,继续让你工作了一个多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应该向你支付两倍的工资。综合来看,你可以获得三个月工资的补偿。具体你可以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当地人社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反应,也可以提劳动仲裁。
有,一般续签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文字通知,且合同期满后,如果没有续签,且一直在用你,那么辞退你,在未签合同且在工作的时间段,是要补三倍工资的。详情可咨询当地劳动相关部门,具体的解释也因各地情况不同,但上述的,基本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