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多问题啊。我试着回答一下啊。老王的事:可以解散企业。因为他是投资人。可以由投资人清算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关于是谁承担债务,就要看双方是否签订合同,若无,则视为投资人管理企业由老王负责。若有,则因管理人管理不当小王负责。不足以清偿债务用个人财产清偿。案例三:不合法。首次出资额不低于200万(总额20%)。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总额的30%。投资公司是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必须2年内缴足。案例四:不能,不合法。监事不能签名。不合法,监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不合法。股东大会决议需50%股东通过。不合法,须经2/3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