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灯的十字路口的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具体责任划分。如不服责任认定可以起诉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需要看哪一方有让行标志,如图:
如果有这种标志线标志牌的,有标志的方向的道路需要礼让另一方,出事故是全责。
如果没有这种标志标线,需要遵循让右侧原则,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