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如何申请

2024-12-19 0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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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新农合大病申请的步骤:

(1)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如果县内没有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患者可直接在本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指定的县外定点医院就诊。

(2)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3)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4)患者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定点医疗机构应与患者签订单病种定额、按床日付费治疗协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除外),承诺按临床路径或诊疗常规诊疗。

2、重大疾病保障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对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3、大病医保按病种定额救助,新农合补偿70%,个人支付30%,属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紧急再付20%。

扩展资料

报销范围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农合报销范围

回答2:

新农合大病申请的步骤:

第一,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

如果县内没有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患者可直接在本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指定的县外定点医院就诊。

第二,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第三,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患者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定点医疗机构应与患者签订单病种定额、按床日付费治疗协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除外),承诺按临床路径或诊疗常规诊疗。

“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扩展资料:

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回答3:

新农合大病申请的步骤:

1、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如果县内没有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患者可直接在本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指定的县外定点医院就诊。

2、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3、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4、患者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定点医疗机构应与患者签订单病种定额、按床日付费治疗协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除外),承诺按临床路径或诊疗常规诊疗。

注: 新农合大病医保须满足的条件:

1、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新农合重大疾病患者应同时满足4个条件,才可列入大病保障范围。一是当年参加新农合并缴纳参合费用;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三是疾病诊断须符合大病保障病种范围;四是按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就诊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

2、患者如果不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在定点医院就诊,但未按照本方案规定的临床路径或诊疗常规诊疗所产生医疗费用,不列入大病保障补偿范围,按参合地原规定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重大疾病有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相关费用的,应由其他项目资金先行减免后,剩余医药费用再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3、纳入新农合大病医保,新农合基金的实际补偿比将达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

4、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1月1日前(不含11月1日)入院的重大疾病患者按照参合地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执行。

扩展资料

1、保障内容

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病种覆盖面扩大

20种大病纳入大病保障

2013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大)病返贫。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卫生部已下发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结算报销流程,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结合实际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参合农民患者及时得到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百度百科:农村大病保障

回答4:

新农合大病申请的步骤:

  1. 疑似重大疾病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须持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后可入院治疗。

  2. 如果县内没有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患者可直接在本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指定的县外定点医院就诊。

  3. 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将在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4. 患者(或直系亲属及其监护人)在确诊后3至4日内,要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5. 患者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定点医疗机构应与患者签订单病种定额、按床日付费治疗协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除外),承诺按临床路径或诊疗常规诊疗。

另外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扩展资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保障内容

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回答5:

大病医保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可以去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填表;去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带来所有可能需要的材料(提前给医保中心电话咨询)。

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所以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不过,大致的话是需要《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出院诊断证明、特种检查审批表等等规定的一些材料。

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扩展资料: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快推进新农合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新农合信息化的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技术指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范》和《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卫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检查、指导各地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

(二)做好规划。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原则,在2007年2月底前,制定出本省(区、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要充分考虑系统的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采取充分论证、试点运行、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方法,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务求实效。

(三)加大投入。完善分级负担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兼顾建设和日常维护。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省级平台建设给予补助。

各地要落实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并保障信息系统运转,发挥信息系统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各地要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

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问效。

(四)加强培训。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信息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形成科学管理团队,提高各级管理部门的应用能力。

在确保系统安全性和核心技术自主性的前提下,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