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政府征地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如若没有,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土地补偿费已经下发到集体组织村委会,但没有发放到村民个人手中,村委会也没有公布土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您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向乡镇人民政府提请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分配土地补偿费,如反映无果,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村民有证据土地补偿款被截留挪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合法权益。
圣运律师要提醒您的是,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的截留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多项法律法规,如果遭遇复杂情况,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听取专业法律建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