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学生课间摔伤骨折了学校有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4-11-28 12:14:2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一年级学生课间摔伤骨折,学校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回答2:

一年级学生课间摔伤骨折,学校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