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起诉的。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司法解释中的情形包括: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正因为你们无法协商一致,所以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由法院一并判决。如果能协商一致,就不需要去法院了,直接去民政局就好了。
如果协调后没达成一致是可以起诉的,对于财产分割和抚养权,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决,建议你找个好的律师,这毕竟是一辈子的大事,北京离婚抚养纠纷律师信金国,在这方面经验丰富,你可以问问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