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2025-01-05 06: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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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实困惑

李某是一家机械制造厂的员工,他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维修工作。2011 年6月28日,他在工作时突发脑溢血,被同事送到医院抢救。尽管医院积极抢救,李某仍因抢救无效于29日凌晨死亡。李某死亡后,机械厂既没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也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1年8 月15日,李某的直系亲属向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出具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于2011年8月受理了金某家属的申请。

律师答疑

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应当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案例中,李某身亡虽然不是由于工作而受伤而是自身疾病导致的,但却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并且李某是在发病后48小时之内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视同工伤。该机械制造厂应当为李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李某的直系亲属能够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回答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等。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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