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做法人代表吗

2024-11-27 17: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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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行。老《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回答2:

可以,但公务员禁止担任经营公司法人代表或兼职从事营利性活动,公益性机构或机关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可以的。

回答3:

国家公务员不可以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

相关规定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扩展资料:

是否构成违纪

是否同时具备两个要件:

1、主观目的是想获取经济利益或者利润;

2、客观要件是其本人必须亲自从事经商办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