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认定此罪,要看虐待行为在主管上是否是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如针扎、火烫、体罚等肉体虐待和侮辱人格、咒骂、讽刺、不让参加社会活动等精神上的虐待),如果是因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或家庭矛盾而致的动辄打骂的行为,并非故意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不能视同于虐待行为并以犯罪论处。
然后就是再看虐待行为是否达到“情节恶劣”,表现为:虐待手段残酷,持续时间长,动机卑鄙屡教不改,虐待老人儿童或残废的人,先后虐待多人引起公愤等。
这个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罪。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然后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的确构成了虐待罪,你身上的伤疤什么的不就是证据了吗?
不过你的情况我不是很清楚,没办法下结论。只能先这么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