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怎样监管和扶持基金业?

2024-12-15 0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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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取消投资限制,实行本土注册制
  目前,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大多对投资区域及行业进行了严格限制,但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的稀缺,导致基金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选择“不婚”甚至“假婚”,使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被架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此建议取消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限制,仅实行本土注册制,对合作基金进行注册地限制,把合作基金的注册地限制于本地,以保障本土的税收收入。
  完善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退出机制
  根据国内外经验,创业投资真正获得收益通常需要7-10年的时间,太晚或太早退出都会影响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效果。对区域经济和科技进步将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支持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也不宜过长,在达到存续期上限后,应对项目进行强制清算,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引导基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正确选择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管理模式
  对于创业投资业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可尝试不同的运作模式: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的地区,可采用引入“补偿基金+股权投资”的模式以快速启动引导基金,尝试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创业投资领域;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成长阶段的地区,创业投资企业有一定实力并能进行资本经营时,可通过引入“引导基金+担保机构”的模式通过打造融资平台,可扩大融资规模,加速创业投资的发展;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相对成熟的地区,由于市场的成熟,政策法规的完善,资金人才的完备,就可以通过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来吸引社会投资的方式发挥其最大的功效来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