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在人与事物的多种关系中产生的,是事物中存在的对人具有意义的各种效用。对人来说,事物有其价值,因为当人按人的方式同事物发生关系,而事物也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事物就在许多方面可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需要,即具有适合于人的需要的有用性,这就是事物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或价值。
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人不仅从其他事物中追求和获取价值,而且在多种关系中、多种意义上具有自身的价值,并且人有作为人的独特价值。人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但是,人的价值主要地不在于人的肉体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属性及其功能(当然这些方面也有多种科学的和艺术的价值),人的价值主要来源于人按“人的方式”所从事的多种多样的活动。人以自己的活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实现着自己的价值。生命即意味着有限。人的个性的生命与物质世界的无限时空相比,更显出其存在的短暂性和有限性。然而人生的有限却激励着个人在有生之年,通过积极的活动,创造价值,丰富、充实和扩展着人的世界。
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人的价值属于人的本质方面,只有在社会关系中,在社会的生产(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生产)、交往、交换活动中体现出来,人的价值必然具有社会性。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他从事实践的和观念的活动所需的材料、手段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他的,而他的实践活动、观念活动所生产和创造的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也是他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这样,人就以自己积极的社会性活动,不仅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而且他的活动所生产和创造的产品也超越了特殊的个性而具有了普遍的社会性。这就是人通过创造具有社会性的价值从而也使自己具有了社会性的价值。人的价值是在人的社会活动中产生和形成的。人的交往和交换关系使人与人之间互为主客体,他们以不同的活动方式创造价值,又互相交换价值,不仅使每个人创造的不同价值得以充分利用,而且也使每个人的价值得到了确证。人以其活动的社会性形式,既可以超越动物的局限性,又可以超越人的个体的局限性,从而展现人的普遍性的价值。
人按人的方式从事的活动,是生产和创造的活动。人通过生产和创造的活动以不同的方式加工改造对象,改变事物的自在形式,赋予它们以适合人的需要的形式。生产和创造活动的结果就是价值的生成,而这种价值是为社会而生产和创造的,并且可以汇集到社会的共同价值中去。人通过自己的积极的活动,生产和创造价值,为社会提供和增加新的价值,正是人自己的价值及其实现。人生产和创造价值,实现自己的价值,是人按照主体性原则处理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创造属人的对象世界的活动的本质内容。
2.人是实践的存在物,实践的一个根本特性是创新。创新塑造了一个不断膨胀的属人的对象世界,同时也给出了一个不断增殖与不断多样化的价值世界。人创造价值的本性和人本身的价值,就存在于实践的创新本性之中,人创造价值的价值是实践赋予人的价值。
大家知道,人通过生产实践活动,把自己的意志、激情、智力、体力、知识、经验以及所拥有的手段等本质力量凝结于对象之中,转化为价值对象。马克思指出:“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不断由动的形式转为存在形式,由运动形式转为物质形式。”这种转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就是价值的创造,也是人的价值的实现。人面对的是既成的自然界,但人能够实现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新的属性,不断开发自然资源的新的有用性,从而不断扩大生产要素的领域。同时,人还能对自然资源进行新的分解和组合,创造出自然界按人所需要的形式自然地生成的对象。为满足人的不同的和不断新产生的需要,人在生产实践中“发现新的有用物体和原有物体的新的使用属性”,“发现和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这就必然生成和发展出了一个不断扩大、不断丰富和多样化的价值体系。
人在生产活动中加工改造自然物,生产出新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工具的发明。工具本身具有价值,是被创造的价值,它同时又作为创造价值的手段,成为生产价值的转换器。工具的进步不断扩大着人创造价值的广泛性、多性样,也不断提高着人创造价值的效率。
人追求和创造价值,不仅依赖于有形的物质手段,而且依赖于无形的知识力量。知识具有真理性的科学价值,也具有功利性、工具性的应用价值,包含着生产的、实践的、经济的价值。知识是人的价值的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也是人创造价值的越来越重要的资源。人的意识、思维获得了关于事物的知识,观念地掌握了事物的规律,这就为人有效地利用事物及其规律来为人的需要服务提供了客观的根据。这样,人就能够在适合于人的需要的理想形式上控制和改变事物以及它们的内外关系,使之产生人所期望的变化,实现其潜在价值,人也就因此而创造出了符合于自己的价值追求的对象。知识力量经过技术性物化并在实际应用中,变成了人的实践力量和创造价值的现实力量。凭借这种力量,人可以创造更加理想、更具价值的对象和对象世界,人也因此而使自己表现出更高的价值。这表明,在衡量人的价值时,知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砝码。
3.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这个对象世界是属人的世界,它以不同形式为满足人的需要提供各种效用,因而它也是一个现实的价值的世界。人创造的价值世界与人的需要体系有着同样丰富、同样多样化的形式和领域。各种产品的问世,各种设施的建设,各种制度的建立,各种行为规范的确立,都是以不同形式和方式满足人和社会的多种需要,因而也都是人所创造的不同的价值形式。
物化的产品和设施是供人消费与使用的物品,提供满足人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生活需要的资料。这些资料与装备是人根据自身的价值需求与物的有用性生产和创造出来的,是人的价值尺度与物的价值属性的统一。人对自然物进行加工改造,根据自然物的客观尺度和人的价值需求尺度,使自然物在结构和功能方面发生变化。经过加工改造的自然物成了人工创造物,这种人工创造物,只保留了物的要素,而新增的价值都是由人的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赋予的。
人创造与享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是以社会为中介,即在社会的联系和关系中实现的。社会是人创造价值的基础,它本身也是由人创造的具有极其丰富多样性价值的价值体。人的实践不仅生产和创造物质产品,而且生产和创造整个社会。社会的物质生产和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交往与交换关系,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政治、法律制度等上层建筑,都是由人的社会实践,通过经济与政治的变革建立的。制度化的关系是保证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有序和有效运行的人工秩序,是社会的价值体现。制度本身就是一套价值规范,它规定着不同主体在社会中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提供主体活动的激励与约束。制度创新所建立的新的关系具有更高的价值,因为新的关系更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更符合社会历史的发展趋势,更有利于关系实体的积极存在与发展,更具有技术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
人的价值创造活动,也以人自身为对象,不断造就人的新的需要、新的能力、新的素质和新的行为与活动方式,也就是造就人自身的新的价值。以人自身为对象的价值创造,实际上是价值创造的对象化向主体化的转化,而这种转化也就是对人自身的重新塑造。经过重新塑造的人具有新的价值,因而也就能够创造更多的新价值。人创造对象的价值与创造自身的价值,可以说是主体对象化和对象主体化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整体性的同一过程。人创造对象价值的对象性活动,是人自身价值的实现和表现,即自身价值的对象化;但在这同时,人也丰富了自己的经验、知识,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从而也使自身的价值得到提高。这就是作为主体的人在创造对象价值的对象性活动中对自身价值的自我创造。
4.创造价值是人的活动的精华。人通过自己的活动创造价值,可以有不同的实现方式。比如,人的活动可以有不同的主体形式,个人可以作为创造价值的主体,群体也可以作为创造价值的主体。在农业经济时代,农业和手工业是主要产业,自给自足的经济是主要的生产方式与交往关系,个体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是创造价值的主体。个体作为创造价值的主体,是自然经济时代创造价值的主要主体形式。个体的创造能力在相对独立的生产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个人创造的价值及其自身的价值可以直接在其活动所产生的产品中得到显示。在工业经济时代, 企业取代了个体农民与手工业者而成为创造价值的主体,组织、群体成为新的生产单位,成为新的价值创造主体形式。机器大工业建立了以发达的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合理的劳动组织,消灭了劳动产品的任何个人性质,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个人的创造能力及活动,融合于群体的创造能力及活动之中,个人的价值要通过群体活动所产生的产品及价值间接呈现。当然,在群体作为创造主体形式中,个体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同样也是主体,个体的价值同样重要,只不过个体的活动和他的价值的表现与实现方式不同于独立的、单独的个体主体形式。
人追求和创造价值的本性,表现在人为了满足各种社会性需要而展开的活动之中。人创造价值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人在具体的生产实践和其他各种具体活动中,依据各自具体的目的,运用自身的体力、智力与其他可支配的资源,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实际上这也就是创造了价值,并使人的自我价值得到了发掘和实现,尽管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自觉地意识到。当人们形成了价值概念,懂得了价值的意义,并且把人的价值同创造价值联系起来时,人就能够自觉地创造价值,力求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自觉地通过创造对象的来创造人生的价值,通过促进对象世界的增值来提高人生的价值。在自觉创造价值以实现人的价值的过程中,人的价值创造活动的境界,也不断由物质层次进入到精神层次。人追求和创造价值不仅仅是谋生的需要,不只是为了满足肉体感官的欲望,人把创造价值作为自己的“人的”生命表现,是人生意义的积极表现与实现。马克思指出:“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因此,人应该把创造价值作为积极人生的一种价值追求。
5.价值必然包含着判断、评价,要作出价值的判断、评价,必有一定的标准。人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确定价值标准。从整体上看,价值具有全面性,是一个体系,是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体系。因此,价值标准需要在多种关系中达到一种和谐与均衡。
人创造价值当然要满足自我的各种需要(这大多是通过交换实现的)。人的自我需要的满足程度在正常情况下应是自我价值的一个尺度。人创造价值的同时也要满足他人的各种需要,为他人提供各种价值对象,而这正是人的价值的一种对象性表现。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应该以不伤害他人的价值为前提。即使是在竞争的关系中,人以何种手段实现自己的价值追求,也应该有一个通行的合理准则,人获得自我价值的同时所产生的“外部性”,也应有一个公正的合理界限。自我价值与他人价值应该相互参照、相互协调。
人创造价值往往是为了当下的需要,有着直接的、迫切的功利目的,追求眼前的价值往往成为人们创造价值的主要动力。然而,人是类的延续,实际上每个人都享用着前人创造的价值,并承受着前人创造价值的种种效应;每个人又生产着后人可以享用的价值,制造着后人不得不承受的种种效应。眼前的价值与长远的价值、前人的价值与后人的价值,既有一致的方面,又有不一致的方面。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前人也可能不愿为后人栽树,也可能毁树使后人遭殃。因此,追求眼前的价值不应以损害长远的价值为代价,前人追求价值的成本不应由后人来支付。一个时代的人在满足当下的现实需要的时候,也要虑及和关照到后代的需要,为建造一个有利于人作为一个类而可持续地生存和发展的价值世界而贡献力量,这正是人的一种崇高的价值。
价值也具有两重性。同一个事物既会有正面价值,也会有负面价值,既会产生积极效应,也会产生消极效应。人们在追求某一事物的价值时,不能忽视其在某些方面的负面价值;人们承认某一事物的副作用,同样也不能因噎废食,用理想、完美的要求处理价值的复杂性与多面性。要全面权衡利与害、得与失、益与损,力争将正面价值利用至最大,将负面价值限制至最小。
6. 在正常状态下,就整体而言,人创造的价值与他自身的价值是相对应的,人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身的价值也就越大。在异化的状态下,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工人“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本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表现出“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马克思分析的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工人创造的价值不是完全属于自己,而是被资本所剥夺,创造价值的人却没有价值。这种分离、颠倒与对立,是人的价值的历史异化,反映了价值关系所依存的社会关系的不合理性。马克思认为,这种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靠牺牲另一部分人来强制和垄断社会发展的历史现象将会消灭,同时这个历史阶段又会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创造出物质手段和萌芽。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将会创造出新的社会关系与价值关系,这就是创造价值的人拥有自己创造的价值,人的价值与他创造的价值成正比。
造就新的、公正的价值分配关系,并不仅仅是人道的、伦理的要求,也是经济的、政治的要求。价值是人的活动的产物,并且是在相应的激励机制下发生的。人的价值与其创造的价值相背离,必将压抑创造主体的积极性,降低创造主体的活动效率。人的价值与其创造的价值相一致,就将激励主体努力创造更多的价值。这既有利于创造者自身,也有益于社会。当一个社会的人力资源都被引导到创造价值的活动中,人尽其用,各尽所能,这个社会就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人创造价值的潜能能否充分开发出来,人的价值能否得到充分实现,并不仅仅取决于个人是否努力,更重要的是取决于社会环境,即社会能否为人的创造性的开发提供足够的激励,为人的价值的实现开辟广阔的空间。这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基本建设与系统工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这句话是正确的。
如果你是高中生,可翻到《生活与哲学》这本教材的第四单元第二课(我记得),你会看到书本上的原话。
我想这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了吧。
人的价值在于奉献。。。哲学上说的是这样。。。索取也有一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