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发现并培养艺术特长生,遵照天津市教委《关于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对塘沽区小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定范围:
参加考核认定必须是2009—2010学年度学籍在塘沽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校级艺术特长生,自愿参加,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近三年以来参加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教委举办的学校艺术展演比赛的获奖学生;
2.参加区教育局主办的区级艺术展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3.塘沽区“小海螺艺术团”成员;
4.学校中的艺术社团、兴趣小组的骨干成员,其所在学校根据本人在校表现认为确系本校艺术活动骨干且符合专业报名条件学生;
5.非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在认定范围内;
6.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社会艺术考级结果不得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升学考试挂钩,也不得将社会艺术考级的结果作为认定艺术特长生的依据”。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艺术专业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参加考核认定:
1.文艺类:
(1)器乐:具有一定的基本乐理知识和演奏技能、技巧,能完整流畅演奏所学乐器的独奏乐曲,并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2)舞蹈:有一定的基本功,能独立表演成品舞蹈;
(3)声乐:具备一定的声乐基础和较好的音质,掌握一定的演唱方法,能完整流畅的演唱歌曲并能较好的表现歌曲内容;
(4)京剧:具备一定的表演基础,受过专业训练,能完整的演唱京剧唱段,并有一定的唱腔基本功。
2.美术类:
(1)软笔书法:熟练写出所学书体的主体笔画,创作作品书体要求两种,其中一种必须是楷书;
(2)中国画、西画:具备一定的速写能力和创作能力;
(3)篆刻:具备一定的篆刻技巧。
三、认定的艺术门类及专业:
1.文艺类:
声乐:童声;
器乐:键盘乐、西洋管弦、民乐、打击乐;
舞蹈:芭蕾舞、民族舞(不含拉丁舞);
京剧:传统京剧、现代京剧。
2.美术类:中国画、西画(不含卡通画、动漫画)、软笔书法、篆刻。
四、推荐和报名办法:
1.对符合区级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标准,具备区级艺术特长生专业认定条件的学生,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于1月11日之前到学校德育组领取申报表,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项最佳特长报名,不得兼报。
2.学生须自己填报《塘沽区小学艺术特长生认定申报表》(粘贴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学生所在学校根据申报学生条件及其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填写学校推荐意见。
3.参加特长生申报的学生于1月12日之前将申报表和考核认定费上交学校德育组。学校于寒假前统一下发艺术特长生认定《准考证》,通知参加认定的学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准备参加考核。已领取准考证,未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认定的学生视为弃权。
4.塘沽青少年宫将组织专家评委,对艺术特长生进行考核认定。成绩合格者由塘沽区教育局颁发《塘沽区小学生艺术特长生证书》。
5.未取得《塘沽区小学生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学生,不具备区级艺术特长生资格,不能享受与艺术特长生相关的政策。
五、收费标准:
区级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费:每人70元
3月1日,我们老师都说了
你有兴趣报这个,我听说是在市里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