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继母的签写协议,有效么

2024-11-19 2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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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你父亲与继母的协议是对婚前房产处理的约定,在他们两人之间有效。但你若想在父亲百年之后办理房产过户,这份协议无效。父亲再婚前的房产,在他去世后成为遗产(其中包括你母亲份额的遗产,你是继承人之一),需按《继承法》继承,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父亲房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是你与继母。 建议你向父亲提议:写一份赠予协议,将他的房产份额赠予给你,并办理公证,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继母的房产也是一样处理方式

回答补充问题:
1、父亲与母亲的房子:父亲与继母按照原协议的意思,单独对这套房子签一份协议,内容为:父亲百年之后,房产全部归你,继母放弃的父亲产权份额的继承权(协议需公证)。
2、继母与她前夫的房子:父亲与继母按照原协议的意思,单独对这套房子签一份协议,内容为:继母百年之后,房产全部她的子女,父亲放弃的继母产权份额的继承权(协议需公证)。
公证书每人一份(包括你与继母的儿女)

回答2:

协议只要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一般是有效的。按你的叙述,该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拿去公证处公证,公证的效力是至上的。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有所有权,所以为了以后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你早做好房屋过户登记。

回答3:

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但关于房产的问题最好还是按照协议内容办好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