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光照,外窗的面积公共建筑的要求是:“外窗不宜过大,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住宅建筑的要求是:7.2.2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7.2.4 住宅应能自然通风,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 。建筑专业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