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说明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是检察院、公安局的分工不同,具体要看您朋友是不是真的属于诈骗罪。不过不是的话,不要过于担心,是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退两次,就不能再搞了
加Q私聊 我给你说说吧
你朋友被人陷害,然后被定成诈骗,你以为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都是白痴啊?
怎么样才能结案是哪个个人能够主宰和掌控的吗?
你多大了,在百度上问这样幼稚的问题?
就是因为不懂法才出事的吧,出事一年了还不学法吗?
百度一下,你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