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2024-12-17 14: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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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资产,尤其是近几年来农村各项的改革工作的开展,宅基地的价值得到很大的提高,不仅仅能够实现宅基地,还可以通过宅基地实现贷款等等,进入到2017年之后国家提出大力整治农村闲置宅基地,许多农民朋友就开始担心了,因为随着推动农民进城落户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户口迁出之后农村宅基地与房子应该怎么办呢?这想是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

宅基地一直都是农民的固定资产,但是农民却只能够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一旦将户口迁入到城市之后,就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将应当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

宅基地被收回了,那宅基地上的房屋应该怎么办呢?这些也是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的固定资产,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民所有,即使农民将户口迁入到了城市,依然享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但这里还需要分几种情况处理:

1、户口迁出后,房屋完好无损,这时候房屋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对于农民不能够进行重新修建,只能够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

2、户口迁出后,房屋倒塌,这个时候房屋已经不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了,这一类的房屋农民也不能够重新进行修建,而由于各地农村正在进行空心房整治,这些房屋还直接回被拆除,其占据的宅基地也将会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

回答4:

  从法理上说,农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该农民只有使用权,该使用权是以本人为该村村民为基本条件的。如果该农户全家的户口均迁出该村,一般应由该村集体收回;如果该农户全家尚有人户口还在该村,可由该户继续使用。

回答5:

  各地存在差异,应以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本集体后,在本村的宅基地(未建)的,是应由原集体收回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村主任等,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为例,供参考):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