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详细阅读了术前谈话时的手术同意书,里面或多或少已经涵盖了这一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且你已经签字认可。
2.第二次手术前再次谈话,你没有提出书面的异议,第二次签了手术同意书,说明你已经对第二次手术进行了认可。
3.如果两次手术没有留下影响生活质量或者生命安全的后遗症,也就是没有结果,无法构成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
4.建议与所在病区的主管医师或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协商解决此事。诉诸法律程序复杂,周期冗长,耗时费力,赢的可能性有,但一般是医院只承担部分责任,大部分都是庭外和解。
这确实不算事故,只能说是意外。
医院是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不是全责。如果你想了解赔偿事宜,最好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
算不上医疗事故。
是医生操作不当,还是引流管有质量问题,最好还是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