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很多,其中就有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等工资方面的内容,目前很多省市都有了最低工资的标准,它规定企业每个月给员工的工资必须要高于相关标准,那么,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一栏能低于最低工资吗?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因而要看公司的工资结构,如果工资结构只有基本工资一项,那么基本工资应当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则要看实发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收入而不是对单纯的看基本工资。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和福利费用,也不包括奖金,但是包括缴纳的社会保险,因此你的情况,不算是违反国家规定,是符合规定的
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是工资的总额;基本工资只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这样是不违反国家规定的。
什么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企业,单位订的工资标准。如果请病假,产假,加班之类的,该以什么标准计算呢?
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可是实际作用中是存在很多问题的,这样的工资结构,无非是企业单位想打法律的擦边球,实际上法律本身又没有擦边球可打。所以,说合法太过牵强。
你的理解不正确,最低工资标准里面不包含不确定的因素,比如绩效奖金,全勤奖等,因为这些是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基本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特殊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