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遇到过相关的案例,不过我知道这种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比如说一个农村户口的人,如果保留了农村户口,则就可保住自己的耕地使用权,又有了城镇户口,也影响其在城市落户。但是这种情况是违法的。
虽然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反者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可是这种情况均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所为,出现问题,一般只能追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只会注销你多余的户口。
按照现行户口政策规定,所谓户口其实就是住户和人口的统称。你已婚,按照规定应该和爱人的户口并户组成一个住户,人口就是你们两个。住户和房屋的地址是统一的,就是先行社区的委组村屯,有一个户口登记的编号,便于公安机关管理。社区管理的前提必须是有您的住户登记。将来孩子入学,社区的福利待遇等等问题都会随着户口的落户登记是否确实出现和发生。一旦被管理机关发现,将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予以你相应处罚和整改。建议你还是依法守规。
乐乐
如果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