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的拆迁房要过了规定的年限,才可以入市进行交易(有的地方三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五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是在五年内干脆暂不给办理房产证)。 2、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 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3、应纳税在减去以上减免部分外,按商品房交易计算和缴纳税费。 卖方应缴纳税费主要有: 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为计税基数。 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 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以上回答仅供你参考.
根据您的描述,我们可以确认几个情况:
第一,卖方是三套房,使用二套以上的税率政策,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二,你是首套房,但是面积120平米,首套也需要缴纳1.5%的契税
第三,如果要到8月份过户和纳税,应该会适用新政细则的20%个税
第四,成交价约42万至45万,但是拆迁取得时的价值尚不知,所以无法算获利差价
所以明确需要缴纳的税款有营业税5%和契税1.5%,累计6.5%,按45万算是2.925万
个税不知,不过可以举例,假设拆迁取得估价为30万,成交45万,获利15万,那个税是3万
所以累计将近6万。其余的小额度费用不仔细计算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安置房,不属于正规商品房产,在本地房管没有备案登记,。所以~~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安置房在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之后,办理下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自由买卖交易,转让,。此时,你拥有该住房,依据本地法规,你就需要依法缴纳税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