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组建一个家庭,就应该相亲相爱,履行各自的义务,可是近年来,家庭暴力现象屡禁不止,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危害。一般来说,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者都是女方。那么,家庭成员被打到什么程度算家暴?这个问题笔者给了一些意见。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由此可见,只要是家庭成员采用了以上所述的手段,造成了伤害的后果,即构成家庭暴力,这与被打多少次,打到什么程度没有直接的联系。只要家庭成员用殴打、捆绑等方式限制其它成员人身自由的,对其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至于家庭成员被打到什么程度算家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其它成员伤害的,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家庭暴力”的定义:“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据不完全统计,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有55名服刑人员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杀死丈夫或同居情人,被判重刑。她们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身体和心理都遭受双重折磨,常年生活在恐惧中;她们也是故意杀人、伤害的施害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翻阅55名女性服刑人员的资料,记者发现这一群体普遍文化水平低,有22人仅读了小学,有9人是文盲。犯罪时的年龄集中于30~50岁,户籍地绝大多数为农村,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有四成仅读了小学,另有9人文盲。
很多女性都是忍受了多年家暴,因某个事件的刺激而走向极端。女子监狱警官认为,忍耐和迁就并不能使婚姻苟延残喘,在遭遇家暴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他在家,我和孩子换着睡觉,互相保护”
41岁的阿燕因雇凶杀死同居11年的男子阿俊,被判处无期徒刑,2017年11月到省女子监狱服刑。
阿燕对阿俊的第一印象不错,“乡下人,朴实老实”。待阿燕怀孕七八个月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阿俊坐过牢,赌博、吸毒,还隐瞒了已婚的事实。“我当时就想和他分手,躲了起来。”阿燕说,阿俊以其父母兄妹的安全相威胁,逼其就范。
2008年,第二个孩子出生后,阿燕狠下心,“打算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为将阿燕“绑”在身边,阿俊开始打骂幼小的孩子,用孩子来控制阿燕。在这之后,只要阿俊在家,阿燕和孩子们夜里都不敢睡觉,“儿子做作业,就让我先睡,等他做完作业再叫醒我,我们换着睡,互相保护。”
10多年间,阿燕多次报警,“警察调解一下,阿俊会当着警察的面向我道歉。”阿燕一提分手,就会招致打骂,“他打我不厉害,知道我能忍着,他就打孩子,因为我最在乎孩子。”
2015年,阿燕把放暑假的孩子送到父母家躲一下,阿俊追到乡下,逼着阿燕父亲拿30万元,说这样就放阿燕走。“父亲说没有钱,他就拿出一瓶农药,让我父亲喝下。”阿燕说,父亲在医院抢救了10多天,还是去世了。阿燕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深受父母疼爱,她提到父亲就泪流不止。谁知,不久后,阿俊威胁要杀了阿燕妈妈,以此逼迫阿燕和他结婚,阿燕彻底绝望,于是雇凶杀人。
但阿燕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两个孩子目前寄养在姐姐家,“我不甘心为了这种人坐牢,最难过的就是没办法照顾小孩,担心他们没书读”。读初一的儿子每周都给阿燕写一封信,“儿子在信中说,妈妈不要怕孤单,我会陪着你。”有一次,孩子们画了一幅画,母子三人手拉手,对面是一栋房子。
“想到孩子和这样的父亲生活,太可怜了”
因无法忍受丈夫长期家庭暴力,阿兰与16岁的二儿子预谋杀害丈夫,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2017年1月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
1996年,阿兰与阿亮相亲认识,在父母的做主下阿兰嫁了过去。新婚不久,阿兰因不适应回娘家住了几天,阿亮接她回来的路上一边开车一边打她,“全身青一块紫一块”。
这一次,家人出面带阿兰回家,阿亮道歉还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打。父母又把阿兰劝回了阿亮家。
殴打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动不动就为一点小事打我。”阿兰说,因为打得不重,她怕家里人担心,就没有同家里人讲。而阿亮看她不敢和家里人说,就打得越来越重。即使在怀孕期间,家暴也没有停止过,“他不会打肚子,就打手脚,用巴掌打脸”。
“我不是嫁给他,我是卖给了他。”阿兰告诉记者,阿亮限制她的自由,即使和女性朋友打电话聊天,阿亮也会生气把手机摔坏,和邻居说话被看见了会招致打骂。
阿亮不仅不做事,还有吸毒的恶习,被强制戒毒。“听说爸爸要从戒毒所回来,6岁的儿子问我,为什么不关久一点,为什么这么快放出来。”阿兰说,她想过一走了之,但是想到孩子们要和这样的父亲一起生活,太可怜了。
持续了20年的家暴,积攒了20年的怨恨,以剥夺对方生命、自己失去自由结束。
“很后悔,现在没办法和孩子在一起,还害了二儿子。”阿兰流着泪说。
此前一直做梦,梦到被打,即使服刑后,阿兰也常做这样的梦。管教警官告诉记者,阿兰积极改造,已有3个表扬,明年2月份就可以提请减刑。
遭遇家暴如何自我保护?
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受害人还可向公安机关求助。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若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遭遇家庭暴力后要及时保存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告诫书(公安机关出具,记录实施家暴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暴的警告等)、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病例等)、书证、视听资料、悔过书(施暴者写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
心理治疗帮家暴受害者恢复爱的能力
广东省女子监狱针对家暴受害者受暴后的心理创伤,运用个体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的形式,结合家庭治疗、音乐治疗、舞动治疗等技术和方法帮助她们疗愈创伤、恢复爱的能力,学会爱自己爱家人。
心理矫治办公室的心理咨询师告诉记者,以阿燕为例,她对父亲的去世极度愧疚,认为是自己间接杀害了父亲,阿燕入监以后出现抑郁、失眠、焦虑的心理问题,有轻生的念头。
心理咨询师表示,对阿燕这种情况,要先引导她处理好过去的创伤以及对父亲的内疚,才能缓解其内心痛苦直至祛除躯体化症状,最后鼓励阿燕勇敢面对现实,接受亲人给予的关心与爱,获取情感上的支撑和依赖,逐渐减轻负罪感。经过半年的教育矫治,阿燕的情绪、思想已较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遭遇家暴 你可以自我保护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构成虐待,根据情节和后果作不同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有关家庭暴力的主要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
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
十九、加强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依法审判家庭暴力引起的刑事和民事案件
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家庭暴力引起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要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赡养、继承、抚养、扶养、收养等民事案件时,对家庭暴力的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充分予以保护和照顾。
从你描述的情形来看,你父亲的行为可以算是家庭暴力。
你如果想起诉的话,不仅要及时报警,还注意搜集和保留证据 :如报案记录,受伤照片、病历,其他辅助材料等待。
当然家庭纠纷还是协商处理为好,除了考虑法律也要兼顾道德。
您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解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必要时,可以想人民法院起诉。建议你母亲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你们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5条规定提起刑事自诉。
你父亲的家庭暴力问题,如果从你出生或者你父母结婚就存在,一般来说可能你父亲存在人格缺陷或者严重心理疾患,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是一个病人。如果可以帮他的话就帮他一下,带他去看看心理医生什么的。当然如果他有外遇,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 条明确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现行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