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收入4200-成本2300-销售费用820-管理费用340-财务费用140-缴纳税金(320-290)+营业外收入300-营业外支出150=720万元
纳税调整:1.广告费:调增{650万-4200万*扣除比例15%=20万} ,调增部分可在以后年度扣除。
2.业务招待费:a.4200万*0.5%=21万 b.30万*扣除比例60%=18万 c.按较低的扣除,应调增30-18=12万
3.借款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本年度及以后年度都不能扣除,应调增20-200*7.5%=5万元
4.公益性捐款调整:利润的12%可以扣除,720*12%=86.40万,应调增13.60万元
5.税收滞纳金3万元全额调增。
应调增:20+12+5+13.6+3=53.60万元
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720+53.60=773.60万元
应缴纳所得税:773.60*25%=19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