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离婚夫妻孩子的归属的?

2024-10-30 02:48: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1、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回答2: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 的原则出发,再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回答3:

母爱是伟大的,你不配说你嫂子懒,更何况你家人也没尽力,人与人是相互体谅的,嫂子不能容忍还过11年,要是我早离,不尽人事,还说是非的东西,根本不配要孩子

回答4:

孩子的抚养权,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教育的条件,和亲不亲没多大关系的。

回答5:

出个狠招给你:法院不能抢孩子给对方的!你们家带孩子离开,让对方找不到孩子!即使判给女方,她也要不到!不过,建议慎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