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财务管理角度来说,这种操作不是不可以,但是从税务管理角度来说,这种操作属于本末倒置不符合常规的,因为只有企业先购买货物才可以销售货物,那么如果是真实的业务,购买货物先入库,再销售,后来发票,只要业务是真实的,这种操作税务机关不会过多苛责和要求,但是如果没有实际业务,只是往来开票这种行为则属于虚假操作,是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杜绝。
每个月的税负一般要达到,当然有了进项票再开销项票是更好些,不过有些时侯客户一直催也会先开票给他们但要保证进项票会来,金额小无所谓,但金额大进项又办法确保就会造成企业负担。像你说的1万就是没来也没问题,应该也还好,这个月多交点下个月少交点税。
可以的,只不过跨月的话,就不能当月抵应交税款,在开来那个月抵了。
如果进项的票下个月才能到就只好等下个月再抵扣进项税,这个月开票就是本月多交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