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要从深圳市内搬到市外很远去,马上就要搬,也不告诉我们,请问能让公司赔偿我们吗?

2024-12-13 17: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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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数额为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3,经济补偿金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关键看合同上对工作地点有没有详细的约定,如果很宽泛,没说清楚,就很难说公司违约!也就无法得到赔偿。如果经过推断,工作地点只能是市区,那您就可以得到补偿金。

回答3:

只要还在深圳市就不算违约。自己辞职没有补偿;但超出你们合同约定的范围,就要补偿。

回答4:

如果还是在深圳内的话!那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深圳市外的话可以要经济补偿金

回答5:

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