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对方开具给我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已超出认证期限,现在能让对方作废再重新开具吗?

2024-12-14 11:06:1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般来说 当月开的票能退回作废,跨月就不能作废了,只能作红冲处理重新开具。
但是根据你的情况,让对方重新开具,我估计对方一般不愿意,你最好跟对方沟通下

回答2: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1第50号,你可以直接找主管国税局按要求办理,无需让对方重开。

回答3:

这个最好的办法是跟对方沟通,这是你们之间的问题,问我们没用的,如果不行,就商量找其他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