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议上是写着随时可看望孩子,可是他一直不准我看,还讲各种谎话骗我,我该怎么办?可以去告他吗

2024-11-20 21: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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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你可以直接要求他让你探望,否则你可以去法院告他。

我国《婚姻法》增立探望权制度,法律明文规定探望权,其宗旨就是以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使离异子女既有父爱又有母爱,切实保护其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得很清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同样,探望权也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义务。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妇一般只生一个孩子,因此,探望子女的权利制度在《婚姻法》中增立,直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离婚率的不断增高不下,离异子女生活于单亲家庭,要么失去父爱,要么缺少母爱,子女成了离婚的受害者。为了减少父母的离婚给子女成长进步、身心健康带来的伤害,使离异子女得到完整的父母之爱,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了这个宗旨,所以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子女探望权制度。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不得拒绝阻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

回答3:

告他 在搜集一些证据 比如你打电话给他时他不准 你可以录下来 他说的一些谎话也录下来 再想办法去孩子那问问他的意见问问他想不想妈妈

回答4:

是的,通过法律手段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孩子的感受!

回答5:

亲,这是可以告他的,它违反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