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了,试用期合同六个月,现已到期,可是公司不给我转正,而且两份试用期的合同都在公司手里,试用期

2024-12-23 1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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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里试用期是这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该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只能和劳动者签订一次试用期。
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只是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话,那就说明你们的劳动合同期为六个月。你现在可以要求单位在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的话,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回答2:

1、要求公司办理转正手续,并按转正后的薪酬待遇支付工资;
2、要求公司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并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如公司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应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回答3:

只要在试用期未辞退你,且试用期过后你仍然在该公司上班,就视同公司已给你转正,接受你成为正式员工了,试用期限最长六个月,没有试用期合同时,你只需要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已超过六个月份就行,公司不能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辞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