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三个月,派出所叫我提供证据给他

2024-12-27 12: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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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被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说明自己是嫌疑人;
  2、公安机关作为案件的侦察机关,寻找证据是他们的义务;
  3、如果不想提供可以拒绝,因为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能强迫证明自己有罪。所以,可以不提供证据,因为证据可能会证明自己有犯罪行为;
  4、如果你配合调查,可能会有坦白甚至立功的情节,对量刑会有影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折叠适用条件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回答2:

你好
提供以下意见供参考
1、被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说明你自己是嫌疑人
2、公安机关作为案件的侦察机关,寻找证据是他们的义务
3、如果你不想提供你可以拒绝,因为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能强迫你证明自己有罪。所以,你可以不提供证据,因为证据可能会证明你有犯罪行为
4、如果你配合调查,可能会有坦白甚至立功的情节,对你的量刑会有影响
5、因为你的问题涉及太多很专业的东西,在这里无法简短地告诉你

以上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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