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只是局部修订,没有较大改动;因此,在新的配套法规没有公布之前,原配套法规仍继续执行。但在执行中,涉及到新修订的内容时,应废除旧的规定内容,按新修订的规定内容执行就可以了。
《职业病防治法》是修订了原配套法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宣布废止,是会继续适用的按照法律效力,如果原配套法律和现在的《职业病防治法》冲突,应该以现在的《职业病防治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