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葆华
李葆华同志1909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在父亲李大钊的引导和影响下,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李葆华同志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27年4月,在父亲李大钊被杀害后,根据组织指示,在进步人士帮助下到日本,进入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并于193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东京特别支部书记。
“九·一八”事变后,李葆华同志回国在上海参加了进步组织开展的反日爱国斗争。1932年4月回到北平,参加了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工作。6月任中共北平门头沟矿区支部书记。后曾历任中共河北省京东特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京东特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委员、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1935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驻京东特委代表。
1936年5月李葆华同志调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1937年1月调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后曾历任中共山西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部长,中共晋察冀省委书记等职。
1948年12月李葆华同志被任命为中共北京市委第二副书记。1949年10月至1958年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1958年3月至1961年2月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62年2月后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62年7月起当选为政协安徽省委员会主席。1973年9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1月当选为政协贵州省委员会主席。
1978年3月至1982年4月李葆华同志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979年12月被推举为中国金融学会名誉会长。1980年5月被委派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1982年6月当选为中国钱币学会名誉理事长。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当选为十二届、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李葆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八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特邀代表,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革命先烈李大钊的长子,李葆华同志从小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熏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在其一生的革命历程中,无论走到哪里,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以其坚定不移的革命原则性和平和宽容的团结性感染着周围的同志,他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以对共产主义事业矢志不渝的精神,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出色地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他始终坚持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李葆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2月19日18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李大钊就义后,留下5个子女。
李葆华,李大钊的长子,现年95岁。1909年生于大黑坨,1918年离开家到北京上学。1926年初开始在中共北方区委为李大钊收转信件,传递消息,参加革命活动。大钊牺牲后,去日本留学。1931年回国,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0年赴延安。中共七大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当时用名赵震生)。1949年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书记。1958年任水利部党组书记、副部长。1961年后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后任中共贵州省委第二书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等职。他是中共八大、十一大中央委员,十二大中顾委委员。
次子李光华。1922年在北京出生。父亲牺牲时刚满4岁。1933年母亲病故时,也只有10岁。他在党组织和亲友的关怀抚育下成长。1940年赴延安。参加革命工作后,曾任中共乐亭县委宣传部长、唐山华新纺织厂党委书记等职务。1956年调任中国科学院电子研究所党委书记。
李欣华是李大钊的小儿子。他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第一个回家乡的大钊儿女。1927年在大黑坨出生,未能与父亲见过面。1933年母亲病故时他只有5岁。后在党组织和友人的帮助下,接到北京读书。1940年跟随哥哥姐姐到延安。从学校毕业后,一直从事教育工作。曾任北京市大峪中学校长,门头沟师范学校党委书记兼教师进修学校校长。1989年病逝于北京。
李大钊还有长女李星华,1911年11月出生于乐亭县大黑坨村,与母亲赵纫兰生活在一起。1918年夏,跟母亲到北京,从此在父亲身边,一边帮助母亲料理家务,一边上学。1927年4月,与父母一起被奉系军阀张作霖抓捕,在狱中关押20多天。出狱第二天,竟是父亲壮烈牺牲之日。自此辍学照顾母亲和弟妹。1931年复学。1933年4月,为父亲公葬奔走。5月,母亲病故后,在艰难中挑起生活重担。1937年在中法大学毕业。1940年与弟妹一起赴延安。新中国成立后,一直从事教学和民间文学研究工作。“文化大革命”中郁愤成疾,双目失明,1979年病故,终年68岁。
次女李炎华,1919年生。大钊牺牲时她8岁。从小学习刻苦。在大黑坨小学工作多年。全国解放前夕到冀东建国学院工作,后调北京。
李葆华
李葆华同志1909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在父亲李大钊的引导和影响下,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李葆华同志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4月,在父亲李大钊被杀害后,根据组织指示,在进步人士帮助下到日本,进入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并于193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东京特别支部书记。
“九·一八”事变后,李葆华同志回国在上海参加了进步组织开展的反日爱国斗争。1932年4月回到北平,参加了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工作。6月任中共北平门头沟矿区支部书记。后曾历任中共河北省京东特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京东特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委员、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1935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驻京东特委代表。
1936年5月李葆华同志调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1937年1月调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后曾历任中共山西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部长,中共晋察冀省委书记等职。
1948年12月李葆华同志被任命为中共北京市委第二副书记。1949年10月至1958年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1958年3月至1961年2月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62年2月后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62年7月起当选为政协安徽省委员会主席。1973年9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1月当选为政协贵州省委员会主席。
1978年3月至1982年4月李葆华同志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979年12月被推举为中国金融学会名誉会长。1980年5月被委派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1982年6月当选为中国钱币学会名誉理事长。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当选为十二届、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李葆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八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特邀代表,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革命先烈李大钊的长子,李葆华同志从小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熏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在其一生的革命历程中,无论走到哪里,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以其坚定不移的革命原则性和平和宽容的团结性感染着周围的同志,他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以对共产主义事业矢志不渝的精神,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出色地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他始终坚持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李葆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2月19日18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