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和甲方有工程合同,那么在工程完工后就以你们之间的合同起诉甲方。法院判决后,如果他还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很简单,现在对方不是说查不表到底付了多少款吗?
付款是对方的义务,只要你证明工程已经完工,且有约定的工程款就可以了,如果对方真说查不清,那就让他付全款,到时他肯定能查清。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收条是对抗债权人的凭证,如果丢失无法证明自己付过钱。你只要提供总额的证明即可。
首先你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你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他在法定期间内不予答复或未提出异议,你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讨债一是快捷,二是不用进入审判程序,省去很多讼累,当然如果对方提出了支付异议,则支付令自行失效,这时你再和对方打官司也不迟。
所有的工程量都有合同,也有他们的收方单子,总工程款本来是4万多还有6千多没有给的但是现在他老是说找不到我打的收款条子为借口不给。
太犀利了
你准备好 你工程完合同 总金额 验收报告 然后
要全款就可以了 不知道给多少钱还不好办?那就让他全额给!
协商不 行就 告他 对你给的收条他有举证的义务 不举证 就需要他付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