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
意义:
1、彻底驱逐了帝国主义势力,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西藏和平解放,沉重打击了各种分裂势力,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为改变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创造了条件,开辟了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的道路
4、开启了西藏繁荣进步的光明前程
1、西藏和平解放17条协议的签订,彻底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西藏的梦想,维护了祖国统一,巩固了国防。 2、西藏和平解放,为西藏人民废除反动农奴制度、彻底翻身作主人奠定了基础,为迅速发展西藏工农业生产,提高西藏人民生活水平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3、西藏和平解放,还挫败了美国试图将西藏作为亚洲反社会主义阵营的一个基地的计划,对于巩固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政权,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的斗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赋予的权利,为西藏人民各项民主权利的实现和地方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5、西藏和平解放的意义是宣告西藏和平解放,结束了西藏近代以来遭受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的历史,使一度离散的游子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为新中国的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大业,同时也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制度的建立、为西藏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