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爷爷给爸爸和叔叔分家了,房产以确权,爸爸死后又留给妈妈了,可是叔叔不养爷爷,姑姑要养,可条件是

2025-01-24 13:48: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房子的产权已经留给了妈妈,跟爷爷已经没有关系了。爸爸死了,赡养爷爷的任务就是叔叔和姑姑了。妈妈没有赡养义务。但你可以替父去赡养爷爷。
只能说爷爷把房产分早了,现在姑姑想要房产是不可能的。因为房产以确权,叔叔的房不可能在给回爷爷,你妈妈的房更不可能给回爷爷,所以姑姑的条件不现实。但要不赡养爷爷,爷爷可以去告她。因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如果叔叔和姑姑都不养老人的话,可以到法院去告。

回答2:

你叔叔有义务赡养他父亲,可以调节,实在不行就提起诉讼,姑姑要养,可条件不好,可以尽自己所能。以确权的房产到没什么联系。

回答3:

赡养老人(父母)是作为子女的义务,怎么可以提要。除非你家条件好。
其实你也可以拿些钱赡养你爷爷

想不通,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人都纠结着赡养老人的问题。
不知道你爷爷多伤心,到老来了还得接受子女皮球式的推脱。

回答4:

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