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线咨询民事:交通事故发生一年后原告以第一、二审未提及伤残鉴定及赔偿问题再次起诉合理吗

2024-12-14 22:05:3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
要求赔偿
你是基于同一事实以不同理由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 构成残疾的有残疾赔偿金
你现在通过鉴定发现存在伤残
你可以再次主张
因为你当初并未放弃项目赔偿

“同一事实、不同理由”

的两次诉讼都应支持

  2009年10月25日,王某在某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后王某起诉法院,要求某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损失。经审理,法院判决某超市赔偿了王某的经济损失。

  2010年11月,王某再次起诉法院,要求某超市赔偿伤残赔偿金、鉴定费及后续治疗费。被告某超市辩称,王某与我超市的赔偿案已由法院判决并执行,王某不应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提起诉讼,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第一次起诉与本次起诉属于同一事实,但请求赔偿项目不一样,故不属于同一理由。因此,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回答2:

本案中原告消极状态,权利不自行行使,致使案件在未鉴定结论出来时终审。而后,若想同一案件去要求同一性质得赔偿,将不会被受理。

回答3:

中国是二审终审制,不能在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