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所要,如果她不给可以起诉要,孩子是双方的,每一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虽然孩子判给你。
具体数额应该是她月收入的20%到30%,如果她没有稳定的收入,法院会按上一年度你们当地人均月收入的20%到30%来算。
如果你们当初协议的就是不要母亲支付抚养费,那么现在再去索要就没有道理了。因为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你如果现在实在是抚养孩子有困难,可以找孩子妈妈商量。毕竟如果太过困难,会影响孩子的生活质量,如果他妈妈不愿意孩子受苦,可能会给孩子买些东西,这样也可以减轻一些你的负担。
如果是我,我宁可给孩子买穿的或者吃的,我不会直接给钱。因为给钱,是否花到孩子身上就难说了(呵呵,此想法有点阴暗,但很现实)。
难啊!跟你前妻商量一下吧,如果对方肯给,再好不过了。
如果不给。就算法院判了,对方不给,你还指望法院每个月就那么几百几千块给你去做强制执行?
你现在是觉得心里不平衡 了,。还是生活有困难了才要去要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后者。那就去要。她不给你也不要闹 ,。自己苦点,孩子自己养的。
要看你们协议时候是怎么商量的,实在不行咨询下法律热线也可以上网浏览下,至于抚养费问题看对方的收入和经济状况,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