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以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产权人的猛孝名字必须与被拆迁房屋产权人、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和回迁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要想加上你的名字,只能先办出安置房的房产证,再以分家析产或赠与的方式办扒此理共有,或者直接过户到你名下。赠与方式的税费很高,比交易的还要高(就是为了防止真买卖、假赠与,逃税),分家析产费枝此稿用很低,之前要办公证。
动迁的房子,决定以后在产权证上加个名字,可以和拆迁单位说明,并办理赠与手续,并进行公证,然后在新居领证时,就可以变更悉野帆为二个人或者多个人的名字,成为共同共有脊袜房睁雹屋产权。
或者在取得新证后,与出赠与书,然后进行公证,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即可。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动迁安置房按规定5年内是不得进行产权变更的,你闭镇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等5年后持该公证文书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者大可。 手续大概流程是:1.到房管所进行咨询受理.2.公证处办理赠与.3.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首态竖续 费用根据该房产面积来计算,需缴纳完所有税收,过户费也就几百块。
一般情况下,属于拆迁的房屋,房管部门是不允许做任何变动。这个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游数前咨询一下,看神清看你们那里有没有松毕友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