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后就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实际能执行的情况却不是这样,也要考虑企业的利益,所以,多半都是按照转正后缴纳或半年后缴纳的内部规定执行!
公司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薪资收入、福利方面能接受当然要签,如果不签那就没有合同关系,公司可以辞退您的!
原单位如果愿意给您缴纳社保,那应该单位和个人部分都要自行承担,那社保缴纳的费用就会很高,经济条件允许可以缴纳!但一但出险(例如医保和生育保险报销)也要原单位办理,离职了应该这些就不太好办了!
建议:如果新单位在短期内可以缴纳,那可停保一阵!
不明白再问吧!
如果签订合同后,单位仍不给你缴纳社保,不用急,保留合同书和其他证明你是这个单位的员工,等个一二年,到劳动监察大队一告一个准;
职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补交社保+经济补偿。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得缴纳社保,或者缴纳综合保险
还是要签订的,理应交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