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跟我离婚,但是我不想离婚,但是妻子已经把我起诉到人民法院,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坚持不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2024-11-24 16: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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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次开庭不会判离婚的,诉讼方式离婚,也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才会判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答2:

如果你对家人有虐待或者遗弃的行为,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判离。如果你的行为没有什么犯错的话那么法院会尽力调解,一般女方提离婚法院判离的多。

回答3:

第一次法院会进行调解,不会判离婚;如果半年以后你妻子再次向法院提出并坚决要求离婚的会,一般法院会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