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可否再次提出财产分配的申诉?

2024-11-23 1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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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也需要考虑相应的法定条件。

【法律认可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两种】
【一】法律规定可以提出财产再次分配的情形。符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上述财产再次分配。
【二】法律限制的情形。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认为之前的财产分配不公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但是,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需要强调的,必须是一年内提出反悔。

回答2:

一、你前夫与她人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同居或重婚,你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但离婚至今已过一年多,法院不会支持。 二、你前夫是否涉嫌重婚罪,关键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般有相对固定的生活场所,较长时间一起生活,邻居认为是夫妻等来判断。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在协议订立时有欺诈、胁迫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因此,你现在提出重新分配财产,不回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