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结算起点是什么?

2024-12-18 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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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会计只有现金有结算起点。现金结算是转账结算的对称。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行为。现金结算起点是1000元。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2号)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回答2:

现金管理条例,国务院12号令,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三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来往,除按本条例范围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结算起点为1000元,

回答3: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