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节的设立,和发生在二战期间一次著名的屠杀有关。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里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德国法西斯给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经济萧条,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儿童的处境更糟,有的得了传染毕闹病,一批批地死去;有的则被迫当童工,受尽折磨,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战争中死手搜罩难的儿童,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漏宽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利迪策村屠杀时的6月的第一天为国际儿童节。 当时的很多国家表示赞同,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在欧美国家,儿童节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举行社会公众性的庆祝活动。因此有人误解为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将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 为了保障全世界儿童的权益,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决定,将每年6月1日作为国际儿童节。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规定,将中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 儿童权利保护 各国政府普遍关注儿童的未来,保护儿童的权益。联合国1990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是参与制定国和签约国之一。在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同一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对维护少年儿童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儿童节由来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国际儿童节”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