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两审终审制的规定。即一个案件,一审法院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作出判决后,当事人还有救济途径,即可以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最终判决。两审终审不是审理两次就终审,如你所述情况,一审生效的判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不是二审,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重新审判,所以要按审的程序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基本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1.既然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当然是按一审程序再审.
2.按一审程序再审,当事人当然有上诉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
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