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时光
一、古官
英国的古官被称为Great Offices of State(国家大官)。下面按照礼仪顺序介绍目前仍旧存在的一些主要的古官。
1、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坎特伯雷大主教):英格兰教会领袖和全世界安立甘宗名义上的领袖。英国君主是教会的最高统治者。坎特伯雷大主教是王室之外,礼仪地位最高的人。
2、Lord Chancellor(大法官):掌管君主的玉玺(大玺),并长期担任贵族院的主持人。2003年宪法事务部成立(2007年5月改称司法部[1]),大法官兼任部长。2006年8月,贵族院选举产生了第一任议长,大法官不再主持贵族院会议。[2]
3、Archbishop of York(约克大主教):在教会中的地位仅次于坎特伯雷大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约克大主教是贵族院的成员。
4、Lord Treasurer(王室财务官):起初为一个人,现代包括多个成员。其中,首相拥有”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财政部第一主人)的头衔。此外还有Chancellor of Exchequer(财政大臣)、Chief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财政部秘书长)、Parliamentary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财政部议会大臣)等。
5、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枢密大臣):枢密院主席,现代经常兼任贵族院领袖。Privy Council(枢密院)是君主的顾问机构,主要成员包括内阁成员以及部分高级副部长。枢密院成员的姓名前冠以”The Rt Hon”(尊敬的)的尊称。[2]
6、Lord Privy Seal(掌玺大臣):掌管君主的私人印章(小玺),现代经常兼任公民院领袖。
这些古官在历史上影响深远,即使现代它们的传统职能已经大大弱化,而它们的名称却保留了下来。除了宗教职务外,这些古官与现代职务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独特的英国官职体系。下面以2007年布莱尔政府为例,介绍英国主要官职翻译。
二、议会[3]
英国实行两院议会制。议会位于Westminster Palace。在大多数国家中,议员要成为内阁成员必须辞去议员。而英国的内阁成员可以保留议员身份,执政党的议会领袖也是内阁成员。
(一)House of Lords(贵族院,议会上院)
贵族院由贵族组成,主要负责是立法和司法,不干涉税收和财政,不能两次否决下院的法案,党派色彩较淡。
1、Lord Speaker(贵族院议长):长期以来,大法官主持贵族院会议。2006年8月,第一任贵族院议长选举产生,成为贵族院的主持人。为保持公正,贵族院议长当选后必须放弃党籍。因为贵族院的职权及特点,贵族院议长不象公民院议长作用那么明显。
2、Leader of the House of Lords and 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贵族院领袖兼枢密大臣):(执政党)贵族院领袖负责政府在贵族院的事务,并对会议日程提供建议。如上文所述,贵族院领袖兼任枢密大臣,通常为内阁成员。
3、Lords Chief Whip and Captain of the Gentlemen-at-Arms(贵族院总督导兼侍从长):(执政党)贵族院总督导协助贵族院领袖处理贵族院事务,并重点负责投票事宜。通常为内阁候补成员。Gentlemen-at-Arms为君主的卫士。
4、Clerk of the Parliaments (Lords)(贵族院秘书)
(二)House of Commons(公民院,议会下院)
公民院的成员称为Member of Parliaments(议员),简称为MP。
1、Speaker(议长)
议长在主持公民院会议时有非常积极的责任。为保持公正,议长当选后必须放弃党籍。按照惯例,公民院议长退休后将成为贵族院成员。
2、Leader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and Lord Privy Seal(公民院领袖兼掌玺大臣):通常为内阁成员。
3、Parliamentary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 and Chief Whip(财政部议会大臣兼总督导):财政部议会大臣是总督导的兼职,并无实质性的责任。
4、Clerk of the Parliaments (Commons)(公民院秘书)
三、政府
政府包括首相、副首相和各部。
(一)Prime Minister(首相)[4]
首相的全称为”Prime Minister, 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 and Minister for the Civil Service”(首相,财政部第一主人兼文官部长)官邸位于No. 10 Downing Street(唐宁街10号)。首相下设办公室,负责人为Prime Minister’s Chief of Staff(首相幕僚长)。
内阁是政府的决策机构。成员包括正副首相及两院的领袖、总督导,还有各部的首长。比较特殊的是财政部,Chancellor of Exchequer(财政大臣)、Chief Secretary to the Treasury(财政部秘书长)都是内阁成员。
内阁的秘书机构为Cabinet Secretariat(内阁秘书处)。[5]从编制上讲,它属于Cabinet Office(内阁办公室),但是它只为内阁及各委员会会议提供服务。它的负责人为Secretary of the Cabinet或Cabinet Secretary(内阁秘书),同时兼任Head of the Home Civil Service(国内文官长)。
英国的主要文官可分为如下等级:Cabinet Secretary,地位最高;Permanent Secretary(常务秘书)为Grade 1(1级);Second Permanent Secretary(第二常务秘书)为Grade 1A(1A级);Deputy Secretary(常务副秘书)为Grade 2(2级);Under Secretary(副秘书)为Grade 3(3级)。[6]
下面以外交和联邦办公室为例,说明各部的构成。
(二)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外交和联邦办公室)[7]
1、Ministers(部长)
Secretary of State 大臣(部长)
Ministers of State 政务部长;副大臣(高级副部长)
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y of State 议会副大臣(初级副部长)
2、Board(委员会):外交和联邦办公室执行部长决定的协调、议事机构
Permanent Under-Secretary of State(常任副大臣):外交部常务秘书的正式名称,主持委员会会议。
3、Directorates(司)
Director General (总主任):相当于中国的司长。与欧盟的组织机构不同,英国的Director General不能翻译成总司长。
Director(主任):使用灵活,与中国的“主任”类似,可对应于中国的司长、副司长等。
英国的官职非常复杂,它不但包含古代的官职,而且许多相同或相近的东西有不同的名称。比如说政府的部,有的叫Department,有的叫Office,财政部叫Her Majesty’s Treasury。[8]因此,要准确翻译英国的官职,必须从整体上了解英国的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