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家出全款,你买房的时候需要出具婚姻证明(未结婚要出具未婚证),如果你家出首付,可以在付款的时候要求银行出具收支证明,证明这钱是你家人的银行卡转过来的。结婚后一起还贷,那首付款就是你的,假如你们以后离婚,那出具银行收支发票,可以证明这房子首付是你的,否则法院会判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领证前不管是否全款买房,那房子都是你的。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你们离婚后,你会象征性的给老婆些补偿但不会太多。
1、
首先,依据婚姻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依据婚姻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所以房子是你的,离婚时只需要补偿即可。
2、你如果想加,去办理变更登记即可。房屋应当是视为共有,你的行为视为赠与行为吧。
我的理由是:虽然首付是你父母付的,但是请看上述条文适用有两个要件:一是父母首付,二是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所以我认为你变更登记,可能不会适用上述条款,不会被视为个人财产。
你可以在变更登记后,再去公证处做个公证,公证此房是你家首付,俩人还贷。另外详细问问公证人员。
房子是你个人财产吧,不过你们一起还的贷款,应该给老婆补偿的。